临汾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向韩俊龙下达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2024/07/24 6.2k 阅读 224 点赞

韩俊龙(身份证号:14262*********0014):

因你违反《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局于2023年12月22日依法向你下达了《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人社监罚字〔2023〕1011号)。你未按照法律规定期限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对你进行催告。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临人社行罚催字〔2024〕1004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本局(地址:临汾市秦蜀路187号尧丰市场牛奶厂院内)办理缴纳罚款手续。逾期不缴纳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