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和《山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晋发改规发〔2024〕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定于 11 月下旬召开市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市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额、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如下:
(一)消费者11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中,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不少于2名,其余从自愿报名者中随机选取。
(二)经营者1名。由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选派。
(三)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也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四)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涵盖供水工程、价格管理、财务审计等领域。
(五)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8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包括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代表。
定价机关、听证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听证会参加人。
三、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旁听人员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对定价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听证组织部门提出,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四、新闻媒体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2个。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根据新闻媒体自愿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确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临汾市区或在市区居住满1年以上,为市区城镇供水用户,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
2.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报名条件:与市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指派代表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
3.旁听人员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听证会纪律。
4.新闻媒体报名条件: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或所在新闻单位出具的采访证明。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消费者参加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近期水费缴费凭证、《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2.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3.旁听人员:本人身份证、《旁听人员报名表》。
4.新闻媒体:新闻记者证或所在单位采访证明、本人身份证、《新闻媒体采访报名表》。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政府东楼四层419房间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网络报名:请致电联系人,并发送个人身份有效证明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3.由单位推荐的听证会参加人请于2026年11月9日前将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市发展改革委。
联 系 人:崔子清
联系电话:0357-2091250
电子邮箱:lffgwfgk_tzh@163.com
特此公告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