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临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结果的公示

2023/12/27 6.8k 阅读 393 点赞

关于临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结果的公示

2023-12-27 来源: 临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临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食安办、第三方测评机构等对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临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市食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357-2291875  

邮箱:lfssab@163.com

邮寄地址:临汾市常兴西街临汾市市场监管局618室

邮编:041000


附件:临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doc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