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结果的公示
2023-12-27 来源: 临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临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食安办、第三方测评机构等对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临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市食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357-2291875
邮箱:lfssab@163.com
邮寄地址:临汾市常兴西街临汾市市场监管局618室
邮编:041000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