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经营情况 核验结果的通报

2022/07/01 9.3k 阅读 546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劳务派遣单位,各有关用工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之前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截止2022年6月20日,市直管理的68户劳务派遣单位中,55户提交了202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13户未提交。经书面核验,提交年度经营报告的55户劳务派遣单位中,44户审核通过,11户需整改。核验结果(详见附件)和监督情况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各用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选用信用记录良好的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合作伙伴,切实保障广大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管辖的劳务派遣单位日常管理,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督促其按规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和报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核验,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并进行公告。

附件:

关于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经营情况核验结果的通报(临人社函〔2022〕128号).pdf

1.审核通过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

2.需整改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

3.未提交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